史春贵律师亲办案例
沈河区欠款纠纷一案2014沈河民一初字第242号判决
来源:史春贵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6-30
浏览量:399

本案的当事人基本不懂法,极度的轻信他人,最后被人诬告

开庭的前一天才找我,此时已经无力回天了!只能听之任之了,虽然办案法官挺同情当事人,但法律就是这样以证据说话!没有丝毫的人情可讲!

虽然本案无力回天,但并不是一点办法没有!毕竟法律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!最少还能拖延一下时间!

当事人事后说不懂法轻信他人!哎后悔不已!多亏有你,这事情得意圆满解决!

因涉及到隐私所以有些不能讲!敬请谅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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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春贵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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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姑区黄河南大街72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史春贵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三择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01*********0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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